关于金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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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眼镜类视光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
浙江金益医药有限公司就眼镜类视光诊疗产品的供应和服务进行议价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参与议价。
一、议价采购产品: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备注
1
眼镜片
要求同时具备供应库存片和车房片的能力
2
眼镜架
3
太阳镜、老花镜及各类防护成镜等
4
医用角膜塑形镜
包括角膜塑形镜、RGP、圆锥角膜镜、绷带镜等
5
斜弱视治疗用品
6
低视力用品
7
其它辅助性产品
含镜盒、镜布和眼保健产品等

二、采购方式:议价采购
三、采购周期:2016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
四、议价主体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的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开展市场经营活动所必需的相关资质。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能向采购方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产品和服务要求:
1.参与议价产品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生产或销售代理权,授权关系层级明确。
2.参与议价的产品必须具有合格的质量证明或相关的合法销售注册证等。
3.具有相应商标的知识产权,如有相关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可一并提供相应专利证书
4.具有及时供货能力,能保证在接到订货单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应产品按需方要求的数量及时送达采购方,并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5.商业信誉良好,经营行为规范,在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2.报名表(附表一,可下载);
3.参与议价产品和服务报价表(附表二,可下载);
4.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 若参与眼镜片、眼镜架和太阳镜等各类成镜产品议价的需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非自产自销,需提供各品牌委托加工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7.若参与议价产品中属于医疗器械类产品的需提供:①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②参与议价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表)复印件;
8.若参与议价产品为代理产品,报价单位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关系层次明确的代理或经销证明文件;
9. 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
10. 产品商标注册证及相关授权证明材料;
11.专利证书(如有);
12.进口类产品须提供进口报关证明;
13.浙江省(或金华地区)建议零售价的证明文件。
14.其他可以证明议价企业、产品或服务具有一定优势的资料;
1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供的材料。
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报价单位需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报名资料一式肆份(正
本)密封交至浙江金益医药有限公司办公室。
七、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4月22日下午4时整。
(注:请报价单位尽早准备资料报名,以免贻误)
八、联系方式:
1. 组织单位:浙江金益医药有限公司
2.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金园路39号
3. 电话:0579-82103699 传真:0579-82103699
4. 联系人:徐先生
5. 邮编:321002
九、报名报价截止后,我公司将统一拆封,择优录取。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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